一本台历,却不是一件小事,起码人们可以从台历上查查日子,查查季节,根据四时的变化而感受寒温冷暖,然而,这本小小的台历却根本摆不到台面上来。
其一,这不是自愿的,而是摊派的。本来十元以下的台历,一下子卖到了30元,这台历摆上台面,则会引起高血压、憋气、胸闷,因此说,摊派的台历还不如不摆到台面上。
其二,这本身就是一种隐性却典型的腐败。不管三七二十一,是个单位就摊派,甚至也不管是不是教书育人的学校,一律来一遍摊派,赚取价值不菲的利润,自己得利,然后自己发奖金,买年货,这不是一种典型的腐败又是什么?反贪局自己都管不住自己,是不是一种对“反贪”二字的极大讽刺?宣传反腐却成了典型的隐性腐败,这台历如何摆到台面上?
其三,该院纪检组长高明表示,反腐宣传是个好事,但摊派推销“肯定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对于在发行过程中有无强行摊派,高明表示,“现在还不清楚”。“肯定是违反有关规定的”,那当然就是一种无法摆上台面的事情,这台历即便推销出去了,不是还是废物一本?即便是有人实在没有台历而将其摆上台面,不还是起不到任何宣传效果?反之,引来当地干部群众无数议论纷纷,质疑反贪局净干“准腐败”的事儿,反贪局的面子往哪儿搁?面子无处搁,台历当然也就难以摆上台面。
其四,对于反贪局摊派“反腐宣传台历”,白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坚强表示“原先不知道此事”。自己单位硬性摊派的丑事自己却表示“不知道”,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真不知道是失职,假不知道是护短,就凭如此责任心,就凭如此反贪局却干着向乡镇单位学校摊派赚利润的“准腐败”的事情却装聋作哑,这样的作为当然也难以摆上台面。
到头来,这摊派的且高价的台历只能成为打着反腐旗号却行隐性腐败之实的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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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绘
新年将近,各式挂历台历迎来销售旺季。在陕西白水县,“卖”的最火的估计是一本肩负着反腐宣传重任的台历。小小白水县已狂销5000本,一些单位的职工,甚至人手四五本。
成功皆非偶然,首先得说“商家”招牌硬——“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金字招牌一亮,销售渠道自然通畅,这些台历只卖乡镇、单位和学校,一般人我不卖给他。尤其是电力这样的“双管单位”,那是重点销售对象,谁叫你有钱又归咱管着呢,不买说明你反腐觉悟低,来年得多去走动走动;买的越多说明反腐认识越深刻,这样的好单位就得保护照顾一把。
据说每本台历成本是20元,卖价最高也只有30元,心够平了,更何况甚至还有单位没交钱。当然成本多少只有经办人心里有数,至于没交钱的单位要么真的是一穷二白,要么估计都吃过熊心豹子胆,连反贪局的账都敢赖。
卖台历的白水县反贪局完全可以评上今年的“销售精英”,别人推销一本台历,说不定得跑断腿磨破嘴皮子,反贪局的“精英”们只要一个电话肯定能轻松搞定。凭什么大家都要来买你的反腐台历,还不是你的权力让人畏惧,只能破财消灾。
这样的台历放在桌上,看到上面的“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字样,估计谁都要轻蔑一笑。这不是腐败是什么?即便你每本台历只赚10元,那么请告诉我这些利润到哪去了?是上交国库了还是落入自己口袋了?这两年反腐形式推陈出新,诸如反腐扑克,倡廉短信,没听说过要收钱的。
堂堂反贪局也压抑不住“利”的冲动,做起了摊派台历的生意。真佩服想出这点子的人,拿反腐作为商品的包装和牟利的工具,把对利益的追求掩藏在堂而皇之的理由之中。该局完全可以开发出一系列的反腐商品,小到钢笔卷尺,大到电视冰箱,都可以一一做来。
只是那时候,反贪局也该换个名号了。不用太麻烦,去掉前面的“反”字就行。
' />笔者在淘宝网搜索了一下台历价格,普通台历不过2-5元,带台历架的也不过10元上下。陕西白水县反贪局的反腐台历售价30元,虽说不上天价,但也着实不菲,里面隐约藏着腐败的阴影。腐败嫌疑之外,摊派反腐台历还违反了国务院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该条例确认,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务、物力和人力的行为。
如此,陕西白水反贪局制造了一个类似美国小说家约瑟夫·海勒“第22条军规”的黑色幽默。小说中的第22条军规是:“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发疯,那就说明你没疯。”而陕西白水县反贪局制造的黑色幽默则是:“如果你接受反腐台历,那你就接受了腐败行为”。
其实,陕西白水县反贪局闯入媒体视线,也算倒霉,因为他们只不过是众多在年底摊派的公权单位中的一个。要知道,公权单位在年底向企事业单位进行各项摊派,乃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惯例,其属性与旧时代的“陋规”、“火耗”相仿,其本质是权力的越界,其社会土壤则是权利意识的广泛缺乏。
美国政治专栏作家李普曼曾说,文明国家的首要原则是:权力只有遵从合约,才具有合法性。以此观之,反贪局摊派反腐台历之行为,并未遵从相关合约,因此不具合法性。令人略感欣慰的是,在此次摊派行动中,有不少单位并没付钱,以示抵制,更有群众向当地纪委举报,在纪委干预下,反腐台历停止了发行。
维护权利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行动抵制任何个人或组织的非法侵权行径。如此,所谓第22条军规也成了伪命题,因为恶法非法,陋规非规。
' />又到年末岁终了,按照多年的惯例,这该是一些有头有脸的单位部门明里暗里推销、摊派书报杂志以及各种内部资料或刊物的黄金时节。由于抹不开面子或是畏惧推销者的权力掣肘,多少订上几份,完全可以理解——虽说此举也是各级严格禁止的,怎奈国情在那摆着,各种禁令规章毕竟说易行难。
可滑稽莫名的是,这回粉墨登场向各乡镇、学校、机关单位摊派“反腐败宣传台历”的不是一般单位和部门,也不是企业,而是本该与这一行为八竿子打不着,甚至是专司打击惩治贪腐之职的县反贪局,这可让人如何是好?
说来可乐,在人们的记忆中,这廉政台历挂历抑或是廉政手机短信反腐扑克等啥的,似乎正是反贪部门首创并且风行一时的。尽管刚推出时多少觉得还有一些新意,可时间一长,人们就不能不对此犯起嘀咕:
这反腐台历扑克手机短信,甚至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听囚犯现身说法,既体现了反贪部门的良苦用心,同时也得耗费大量的国币公帑不是?这么些厚礼发放出去了,按说应该是收效甚大,可反腐现实反馈回来的情形,却为何偏偏与这些年礼的发放数量成正比呢?比如,时下被逮住的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有几个没收过廉政台历挂历廉政手机短信反腐扑克?敢情这么些年来,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种怪异的情形,即纪委反贪局廉政台历挂历该咋送就咋送,那些手握公权的贪腐者们也是该咋贪还咋贪?
没有确凿的证据,笔者的上述揣测纯属一家之言,当不得真的。但有一样却是明确无误的,即白水县反贪局向各乡镇、学校、机关单位摊派“反腐败宣传台历”,一家单位被摊派了数百本,职工平均人手四五本。“有钱单位多摊,没钱的少摊一些”等纷乱情形肯定不正常,也当然不合法。某种程度上说,反贪部门利用反贪局“性质特殊”的优势大搞廉政台历摊派,这既是一种滑稽与反讽,也是一种公权腐败,不能不防。反贪部门尚且打铁自身都不硬,又如何能够黑下脸去强力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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