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多措并举整治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7-28 编辑:黄水来
驾龄3年内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和因机动车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州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福州将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8个方面着手,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考试质量 在此次整治中,福州将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的能力、考试质量排名、已受理学员的数量,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并对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从严把关。 对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降低考试标准或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的,都将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今后,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安监、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培训、考试质量进行倒查和责任追究。 整治机动车检测维修企业 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力度也将加大,相关部门将重点查处维修企业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对辖区机动车定期检验和报废注销情况进行排查,落实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制度,对目前已到强制报废监销期的1423辆车采取上门催办,路面查处等措施,全面消灭到期强制报废监销的机动车,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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