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维权不该这么难
2019-04-15 15:10: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一段“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让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与奔驰中国陷入舆论漩涡。4月13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已派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展开调查。今天凌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涉事4S店涉嫌质量问题已被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责成尽快退车退款。(4月14日《新京报》) 这本来是一个普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购买的奔驰车,还没开出大门就出现发动机漏油问题,结果4S店就是不肯退换,最终拖延到消费者忍无可忍,采取了坐车盖哭诉维权的方法,在网络传播效应下,演化成了一场全国网友关注的公共事件。该起纠纷暴露奔驰厂商和4S店傲慢无礼,面对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未积极回应和解决,反而采取拖延、推诿、抵赖等手段,还存在涉嫌商业欺诈、偷逃税、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诸多违法行为。 在这起消费纠纷里,最引人瞩目的,乃是女车主本是有理有据、理性维权的高素质消费者,却在奔驰4S店的傲慢无礼下,被逼成了一个爬上汽车盖的“泼妇”,自称“不要脸、丢人”,“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我就是太讲道理才被你们欺负。”这一幕令人不禁唏嘘,究竟是什么因素,让一个高素质消费者,正常维权无路可走,变成了依靠“另类维权”的方式,才能获得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关注,才引起奔驰厂商和4S店的重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理应受到保护,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就应该介入调查,积极支持消费者维权。可是,消费者遭到商家“店大欺客”的不公待遇,偏偏就是诉求无门,最终还是通过网络舆论才将事件引爆,真是令人心生感概,维权只能靠网络的话,那么法律和监管部门又是干嘛用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家和消费者都是平等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只要双方遵守法律和规则,遇到消费纠纷问题,依照法律和售后流程解决即可。然而,目前我国消费者与商家地位不对等,商家不认真履行责任,维权成本过高,手续太过繁琐,加之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偏袒商家的情况,造成博弈失衡,令消费者权益沦丧,维权困难重重,屡屡被迫上演“另类维权”。 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处于发展拐点,面临消费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而从经济增长的具体指标来看,消费已经成为主要的“增长引擎”,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和刺激消费需求。显然,我们已迈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要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就应彻底扭转不公平地位,将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要位置,改善维权流程,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无虞的消费环境,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江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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