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业主黄老板2010年平均年入百万,而缴的个税不超过1万元。“我在账面上就给自己开3000元工资,每个月不过几十元个税。”国税总局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表示,“新的收入种类和形式不断出现,总局也不断地发函,‘见招拆招’。”于是个税规避几乎就像是一场“猫鼠游戏”,在富人们和税务机关之间长年累月地上演。(《21世纪经济报道》5月17日)
合理避税是件光明正大的事,那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可避税往前多走一步,常常就成了非法的逃税。这两者之间,本来就是个模糊地带,而作为非法律和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就更难界定报道中这些富人的避税手段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可抛开这些不谈,一个年收入百万的私营业主,缴的税还不如我这个月收入三四千元的小职员多,这无论如何说不上合理。
很多人批评国人的仇富情结时都爱说,我们应该感谢富人,因为他们帮穷人分担了税负。可这篇报道让我们看到,富人们实际缴纳的税款,其实与他们实际占有的财富严重不对等。他们依靠着手中的资源巧立名目,一些人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甚至还比不上许多工薪族。这样的现实,如果任由其存在和继续,那既是对穷人的不公,也根本无法体现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功能。
这似乎是种很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奢侈、炫富的风气日益在社会上弥漫,另一方面,富人们却越来越怕露富,尤其是面对税收时,想尽办法隐藏自己的真实所得。而富人避税的成功,更让人感觉,国家对整个社会财富、资金的掌控,其实相当不到位,以致给一些富有者隐匿自己的收入,留下了充足的空间。而另一方面,富人避税的成功,也表明,公民的税收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没能落到实处,以致于一些富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并不能被税收机关所知晓。
个人所得税虽然只是我国诸多主体税种中的一种,但它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也有着较大影响。尤其在现阶段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的现实下,它所承担的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更为公众所瞩目。当前,个税改革正在进行中,富人避税手段的曝光,更让人对个税改革如何堵住这方面的漏洞,实现税收公平,充满了期待。这不仅事关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也事关公众对税收和公权力的信心。
我们并不反对合理避税,但对富人巧立名目地逃税却不能不予以严厉打击,否则,个税不仅无法实现其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还会进一步助推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这将让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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