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年近五旬,在官场呆了廿年有余,还头一回听说有 “装修办”这样的机构,更令鄙人匪夷所思的是,“装修办”居然演变成了“杀人办”。在下忍不住要问一声:试看今日之中国,到底是谁人之天下?
前日,竹山县对“天价罚单”事件作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免去该县“装修办”主任朱晓猛职务。同时,朱晓猛、闵运忠停职,配合调查组作进一步调查。(5月2日《楚天都市报》)
“装修办”与“天价罚款”,大家一定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吧?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4月15日,竹山县42岁的无业妇女陈少红,新开的餐馆因被认定违规装修,且逾期未缴纳罚款,被法院裁定执行总计14.15万元罚款。经过一周的求情、上访无望后,陈少红当着该县装修办主任朱晓猛的面喝下农药,现仍在医院救治。
古人云:“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诚哉斯言。陈少红是个柔弱的女子,面对政府官员的欺压,不要说是拿刀子去杀他们了,就连骂他们的勇气也没有,只好用“喝农药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群众的不幸!这是国人的耻辱!这是法治的悲哀!试问,官员们一个个如狼似虎,草菅人命,老百姓可怎么活呀?
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媒体没有报到之前,县领导就挨揍打呼噜——假装不知道,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媒体曝光了,县里才进行处理。可是,君请看,这种“挠痒痒”似的查处不就是“逗你玩”吗?当事人只是受到免职和停职的处理,这怎能不让人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呢?
从表面上来看,陈少红喝农药自杀是“装修办”官员冷漠造成的,其实,是县里滥设机构带来的严重后果。“装修办”说白了就是一个自收自支,靠罚款来敛财的一个临时机构。因此,才会对一个小餐馆开出14万余元的巨额罚单。到底是谁批准成立的这个劳什子单位?县领导难辞其咎,必须受到制裁。
常言道:“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说的是旧社会,今天的法院怎么还是这个德行呢?本案中的法院还是人民的法院吗?怎么和“装修办”穿一条裤子鱼肉百姓呢?法官怎么还能“风雨不动安如山”呢?这样徇私枉法之徒,不让他们“下课”还等什么呢?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陈少红的悲剧虽然是个案,却反映出了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官员们根本就不把群众的死活放在心上。她又是求情,又是上访,居然没有一个官员主持正义,那些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员们都应该受到惩罚。否则,民愤难平,天理难容。现实生活中,这种缺德的官员还有很多很多,真应该好好整治整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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