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眉山当地一个论坛上,一则《大家来看看25号周一上午警车为婚车开道!!!警笛喇叭叫我把路让开!》的帖子引起热传。帖子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眉山警方,网友“五湖废人”甚至称自己拍有当时的照片,只是迫于压力,不敢发出来。(见2月1日《成都商报》)
在公众眼里,警车就是特权车,只要在前面一开道,警笛就是命令,行人与车辆只得纷纷避让,如果确实是为了执法办案需要,我等草民也无话可说,可是偏偏有人公权私用,随意动用警车为婚车开道,那耀武扬威的场面阵势颇为壮观,难怪激起民怨公愤呢!
谁都知道,警车是民警办案的工具,随时可能派上用场,因此不宜擅自改作他用。还有一个负面影响,就是败坏了社会风气,警方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无形之中受到了损毁,对于这种滥用公权力行为,必须坚决查办,否则难以取信于民,平息公众的愤怒。本来,查清警车的真实身份与这辆警车是不是为婚车开道并不难,可两地警方却显得顾虑重重,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且看四川眉山警方调查的结论:经调查,这辆制式警车牌号为鄂F8***警,为湖北的警车,车身上并未贴喜字,是否是来参加婚礼的尚不清楚。你看,刻意隐瞒车牌号不论,还语无伦次,查明真相果真那么困难吗?再说湖北警方的调查结果吧,也有类似隐情:湖北省襄樊市公安局是有这个车牌号,但是不排除眉山发现的这个车有假冒牌照的可能,至于这辆车为何会到眉山,现在领导已经在调查此事。模棱两可的语气,这种办案质量与速度大失水准,我们很难不怀疑;两地警方正设法取得一致意见,目的是为了蒙骗公众,免得有关单位丢面子、有关当事人被查办。
公安内部出现问题并不可怕,谁能保证个人不犯一点错误,可怕的是,对待问题与错误,不是主动承认与改正,而是千方百计包庇与纵容。在信息爆炸的今天,隐瞒真相是不明智,也是行不通的,你越是刻意隐瞒,反而越容易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从某种程度上说,满足了公众知情权需要,有利于澄清事实真相,从而取得民众的谅解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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