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退出”机制不是治本之策
老婆当律师,老公将不能在法院当院长、庭长;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要逐步清理,或者配偶、子女不再从事律师工作,或者本人辞去领导职务。在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重庆市高院钱锋院长提出了这一新规。钱锋说,确保司法公正,最笨也最好的办法是物理隔离。所以,从今年开始,全市法院将全面推行这样的法院领导干部“单方退出”机制。(1月13日《重庆晨报》)
“老婆当律师,老公将不能在法院当院长、庭长;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要逐步清理,或者配偶、子女不再从事律师工作,或者本人辞去领导职务。”这是新闻报道的看点,也是重庆法院“单方退出”机制的核心。
不可否认重庆法院此举的初衷,“单方退出”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能够遏制在司法领域出现的某些腐败现象。实现社会的正义、维护司法的公正是整个司法活动中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我们首先要为重庆此举叫一声好。而在叫好之后,我们更需要进入实质性的探讨阶段。
“单方退出”有积极意义但不是治本之策。积极意义众所周知,无需赘述。为什么说“不是治本之策”呢?是因为院长、庭长也是社会人,并不只生活在法院和家庭两个狭小空间。一些已经曝光的事实充分说明,徇私枉法院长、庭长的违法办案并不只是跟配偶律师、子女律师“合作”,而是有更为广阔的“合作”对象:情人、同学、朋友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捐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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