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日20时20分,位于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5号附1号的新疆德汇实业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20时25分,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先后调集9个消防中队,共计61辆消防车、230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截止1月3日18时30分,大火基本扑灭,3名消防官兵在搜救群众中不幸牺牲。(据1月4日《新疆都市报》)
火灾现场
如果笔者没有记错,这已经是近两年来乌鲁木齐市发生的第二起有消防人员牺牲的重大火灾了。2006年5月8日,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建基家属院五车间托运部火灾中,消防战士魏宏文献出了他22岁的年轻生命。
面对这些用自己生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消防战士,我们在感动于他们忠于职守、舍己为人英雄情怀之时,也不免为之惋惜,因为他们的牺牲并不是完全不可以避免的。
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火灾预防机制,有关安全防火的要求也总是被相关部门再三强调,各种针对火灾隐患的检查也隔三差五地进行。但事实上火灾事故却总是频发,刚刚过去的2007年,12月12日浙江温州和广东东莞同时发生大火,造成43人伤亡的悲惨后果;之前的11月28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大火,死亡8人;再之前赤峰市10.30火灾,6人亡……
面对悲剧,我们是否应该警醒:火患猛于虎,预防胜补救。收起我们那些无视小隐患的思想、打消我们心中的侥幸心理,把防火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各个城市、各个部门也当以此为戒,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自查自纠活动,把一切火灾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其为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英雄用生命换来我们的安全,我们除了向英雄致敬,更该时刻记得防火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做到防火、防火、再防火,避免悲剧重演。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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